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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关于公开征集(邀请)细胞和基因产业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来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8-07 【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出台机遇,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长沙片区)拟组建细胞和基因产业专家库,并成立产业专家委员会,现需公开征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入库专家主要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党政部门、经济法律等机构的专业人才专家)组成,为自贸区长沙片区发展细胞和基因等前沿技术产业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提供智力支撑。

二、征集条件

本次专家库组建坚持鼓励创新,开放包容原则,后续将根据产业需求动态调整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社会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认真严谨,客观公正,敢于承担责任,严格保守秘密

3.熟悉国内外细胞和基因等前沿技术产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愿意参加并能胜任决策咨询和评审工作。

(二)具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技术类专家、产业类专家、管理类专家和经济法律类专家。具体条件如下(符合其中一即可):

1.技术类专家。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过细胞和基因技术、产品的研发、制备、检测临床等工作。同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AB类等人才计划的专家;获国家级、省级二等以上科学奖励的专家;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或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在国家级、省级学会医学会或相关专科分会担任主要职务的专家。

2)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水平)证书的技术专家在相关领域累计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博士后出站并活跃在科研生产一线人才(专家)

3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中心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在临床研究、临床试验中主导或参与过3项以上细胞和基因等领域项目的医疗人才(专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细胞和基因疾病诊疗5年以上的一线临床医生。

2.产业类专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细胞和基因领域重点企业科学技术创始人在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累计担任过5年以上技术负责人。

2)在生物医药等领域项目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典型投资案例,或主导过单笔融资额≥5000万元的生物医药项目投资人

3细胞和基因领域企业累计从事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曾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或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先

3.管理类专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

2)担任过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

3担任过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金融、知识产权等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4.经济法律类专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科研经费审计、成本核算等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2)具有会计、审计、税务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水平)证书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0年以上。

3)在金融、知识产权等行业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际等效执业资格;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生物医药等领域法务经验。

三、征集程序

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和共享推荐三种方式。

(一)公开征集

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专家入库。公开征集可由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凡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填写《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二)定向邀请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国内外知名专家、高层次人才,由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发函邀请入库。

(三)共享推荐

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根据专家结构和专业匹配度需要,结合细胞和基因产业及其他改革创新工作实际,定期从省、市内外相关部门设立的成熟专家库中扩充专家资源,建立交换共享合作机制。

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协)会、生物医药企业等可推荐专家入库。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递交信息进行真实性、可靠性审核,报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入库。

四、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个人申请信息填写应准确、完整、全面,提交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材料。专家学科、专业领域分类须按标准填报。专家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入库审核不予通过。

(二)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负责对提交入库申请的专家资料进行初审,分批次汇总资格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会同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等进行核验和复审后,正式纳入专家库聘任。

(三)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细胞和基因产业专家库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建设、管理、运行、经费保障等工作。

(四)对入库专家,由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发放专家聘书,有效期为3年。

(五)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负责保障专家库及专家信息的安全。严禁泄露、转让、出售入库专家信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依据入库专家参与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对专家库进行动态增选和调整。有以下情况的专家应予以退出:

1.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库专家的;

2.在科研诚信、社会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影响恶劣的;

3.存在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如连续两年未参与评审活动、违反保密协议等。

五、有关事项

材料提交方式,选择电子版或纸质版一种方式即可。

1.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邮箱ftzcsa@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家材料)或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写。


2.纸质版(需专家亲笔签名、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材料请邮寄至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花侯路248

联系单位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5666651

联系邮箱:ftzcsa@163.com

附件: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专家入库申请表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587日               

相关附件下载: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专家入库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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